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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处理的需求,其实是固定的
一个行业,我们先要从需求上来看。从无到有是一个过程,这个过程大约在2015年-2017年爆发,2015年2月,审议通过《水十条》,2015年4月2日成文,2015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。这基本奠定了我国一轮高密度的水处理投资。当时水十条是有目标的:
到2020年,七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70%以上。
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%以内,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%。
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在15%以内。
近海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%左右。
京津冀区域劣五类水体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。
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消除劣五类。
综上,具体的良劣都有指标。随着我国垃圾管控和治理深入,实际上水体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,甚至还有些区域超额完成任务。很多省市,其实在2017年就已经定下了消灭黑臭水的目标。治理方式就是分责任到基层的河长制,而在基础设施上面,就是建设污水处理厂。
污水处理整体饱和
2017年年底,我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4.54%,2020年的目标是95%。进入2020年,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只会超额完成。
县域污水处理在2017年已经超过90%。实际上已经超过规划要求。
在2017年,大约最终就剩下村镇污水处理,当时村镇的污水处理只有50%,而目标是70%甚至更高。
看上去似乎新建处理厂方面还有乡镇这个大蛋糕。但是要注意,我国幅员辽阔,乡镇一级,既有东部人口密集,其实已经达到污水处理的区域,也有西部那些零散的村落,实际上并不经济的污水收集。而围绕主要流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其实基本都已经投产。污水处理厂不仅仅要考虑社会效率,还有一个使用效率。如果污水排量很小,那么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就会显得很浪费。
PPP和特殊项目公司模式,水处理红利期已过,未来是运营时代
前几年污水处理行业有两个经营上的特征。
一个是PPP,PPP项目就是民营出资给政府建设,并通过运营污水处理厂来赚钱。但是污水处理费实际上是比较固定的收益,有污水处理厂已经出现了吃不饱的情况。所以PPP这种模式导致了污水处理厂的饱和提前到来。而在民生领域,污水处理费的涨价牵一发而动全身。因为大多数污水处理费其实包含在水费当中。而用水量,每年的波动不会太大。处理能力提升,并不会导致需求的增加,那么就会出现一些闲置。
这样,PPP其实更像一种地方政府的融资。因为对地方财政没有压力,一口气上马了太多的污水处理项目。在2017-2018年,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建设单位,出现了资产重型化趋势,也就是逐渐变为高负债,高资产的企业。
如果是总包,污水处理厂会成为一种存货,交付之后就可以成为一笔销售。但是如果是PPP,污水处理厂就变为一种无形资产,不会在资产消失。而因为回收是在未来若干年,企业需要更多的融资来撬动这些资产的囤积。说直白一点,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企业以前是只管建,如今还要管运营。
二个是特殊项目公司模式。比如A污水处理建设单位,他投资在甲地成立一个公司,地方政府出一笔钱,企业出一笔钱。比如各出1000万,那么这个企业资产2000万。然后通过这个企业获得贷款,比如50%负债,那么4000万,建成项目,然后运营,最终看地方政府是回购股份,还是直接放手给民营资本。
这是PPP的副产品。但是这种模式可能的问题是。有些企业通过不透明的并表来做财报。有些并表,有些不并表。这会让污水处理行业的企业都相当复杂。甚至于出现财务虚高问题。
污水处理行业暂时看,不乐观
我们在2017年及以前,是看好污水处理行业的。但是在2017以后,我们彻底的改变了看法。对于这个行业,建设期红利最大。所谓污水处理厂从无到有。但是一旦饱和,其行业弹性则比较差。我们认为一些污水处理行业设备生产商还是能够生存的,比如渗透膜,原因是污水处理厂多了总要更新设备。但是这个量已经十分有限。
污水处理行业红利期已经过去,未来就是要看运营了。运营有点类似于高速公路,但是污水处理厂也和高速公路行业一样。东部车流高密度你看见了,西部部分高速通行稀少收不抵支你看见了吗?
关键还是需求是稳定的,而涨价是要看政策。而在污水处理行业里面的企业,普遍债务杠杆过高。未来还有机会,机会在于涨价,而不是在于建设。